全国名牌数据库
搜 索
注  册
×
我已阅读并接受 至诚名牌导航服务条款
注  册
已有账号, 马上登录
×
发送验证码
确 定
返回登录 ×

至诚名牌导航服务条款

本网站同意按照本服务条款的规定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为获得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同意并接受本服务条款。

本服务条款如有与用户另外签订的“委托服务协议”内容相抵触,以“委托服务协议”内容为准。

1. 服务内容

1.1 本网站正式发布的所有信息和服务。

1.2 为用户提供优质的网络服务是本网站的服务宗旨。本网站保留随时变更、中断、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2. 使用规则

2.1 用户在本网站注册成功后,将得到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并对以该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2.2 用户在使用本网站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时,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

(2)遵守本网站以公告、通知、协议或规定等形式公开或非公开发布的各种约定。

(3)不得使用任何非法手段获取网络服务。

(4)禁止进行任何可能对本网站正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5)不得利用本网站传播任何含有骚扰、侮辱、恐吓、淫秽等非法或违背公德的信息。

(6)如果出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应及时告知本网站。

3. 版权声明

3.1 本网站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软件、数据库、声音、图片、录像、图表等,拥有版权和使用权。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专利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

3.2 未经本网站书面授权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以非法的方式复制、传播、修改和使用本网站所提供内容。

3.3 本网站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归原作者,如果暂时没有注明原作者或出处的,在原作者告知后一个工作日内遵嘱处理。

4. 免责声明

4.1 用户明确同意其免费使用本网站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免费使用本网站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本网站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网站声明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能直接作为购买或投资的决策依据,请多方核实后谨慎使用,本网站对用户不承担任何直接或连带法律责任。

4.2 本网站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

4.3 本网站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本网站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网站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5. 服务变更、中断和终止

5.1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本网站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5.2 如用户违反本服务条款有关规定,本网站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如无需通知即可更改或删除用户帖子、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等)以减轻用户不正当的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6. 违约赔偿

6.1 用户同意维护本网站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服务条款而给本网站或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害,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赔偿责任。

6.2本网站对企业收费服务将采取审慎和负责任的态度,如本网站无法继续提供服务或用户有证据证明本网站无法继续提供服务,本网站承诺向企业退回尚未交付服务部分对应的费用,除此之外本网站对企业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7. 条款修改

7.1 本网站根据网站运营情况有权修改本服务条款的有关内容。

7.2 如果用户不同意本网站对本服务条款相关内容所做的修改,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接受本网站对本服务条款相关内容所做的修改。

7.3 本服务条款的更新修改及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

沈阳师范大学 官网
进入企业官网
名牌

微信公众号

下载APP

企业介绍

沈阳师范大学隶属辽宁省人民政府,始建于1951年,前身为东北教育学院。1953年,更名为沈阳师范学院,是当时东北地区创办最早的两所本科师范院校之一。学校1965年更名为辽宁第一师范学院,1978年恢复沈阳师范学院校名,2002年省政府决定并经教育部批准,沈阳师范学院与辽宁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沈阳师范大学。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进入新世纪以来,学校审时度势,更新办学理念与思想,坚持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相结合,运用级差地租原理,成功建设新校园,从根本上解决学校发展空间瓶颈,创建享誉全国的异地资产置换的“沈师模式”;学校适时转变学校发展战略重心,实现从外延扩展向内涵建设的重大转变,并通过不断深化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凝练办学特色,探索出一条内涵式发展的新路。

学校占地面积1228282.7平方米,建筑面积942220.78平方米。学校共有全日制本科生19293人,硕士研究生3179人,长短期留学生1029人。现已为国家培养了大量德才兼备的师资及各类人才,为东北特别是辽宁的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辽宁教育行政学院、辽宁电化教育馆设在我校。学校现有26个二级学院和23个校属馆、部、中心、研究所及附属机构。拥有我国在中东地区为数不多的两所孔子学院——黎巴嫩贝鲁特圣约瑟夫大学孔子学院和约旦安曼TAG孔子学院。现有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学科1个、省级重大科技平台1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重点实验室11个、重点研究基地26个、创新团队10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12项。本科专业7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4门、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1个、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项。省级优势特色专业5个、省级特色(示范性)专业9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级重点支持专业2个、省级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7个、省级课程体系国际化试点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8个、省级大学生创业项目选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0个、省级创新团队10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省级精品课程79门。学校是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位,教育部首批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是中国政府和孔子学院奖学金留学生接受单位,首批省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商务部援外培训承办基地、教育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文化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修研习培训基地、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学校拥有一支职称结构优化、学历层次较高、科研能力较强、年龄结构合理、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辽宁省攀登学者3人,辽宁省特聘教授10人,专任教师1340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25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04人。

目前,学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建设“两个一流”的奋斗目标为引领,以创新创业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打造优势特色学科与专业为核心,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综合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坚定不移地走优势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内涵发展之路,努力提高办学质量与水平,全面提升学校办学的核心竞争力、自主创新力、社会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主营/擅长业务

相关品牌

特别提示

  • 1、档案信息来源于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及iTrust信用评价和满意度测评中心等第三方机构,已通过年度查验;
    2、档案收录更新、满意度测评、信用等级评价、APP和公众号二维码上传等请联系征信员,电话13161812315,邮箱12315@12315.com;
    3、档案各项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决策建议,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至诚名牌

下载牌匾

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

四星名牌

工商注册信息

公司名称 沈阳师范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000463004294L
法人代表 郝德永 注册资本 19266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 *** 至 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 辽宁省教育厅
股东结构 暂无介绍 经营范围 培养高等学历师资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等有关部门规定学科的学历教育,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学术交流。技术研发,鉴定咨询及信息技术、文化创意、广播影视服务。(暂定) 展开

网站备案信息

备案域名 synu.edu.cn 备案单位 沈阳师范大学
ICP备案号 辽ICP备19016039号-1 ICP许可证

我要点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点评
* 我的点评:
*请选择:
推荐
一般
不推荐

热门平台访客数

企业新闻

联系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电话/手机号: 024-86592995

服务邮箱:dzb@synu.edu.cn

返回顶部
温馨提示
申请满意度测评

1、您浏览的证书无法打开。

2、此处满意度指数仅是本中心大数据平台经自动检测和评价后得出的,仅供参考。

3、请企业联系我中心,以便进一步尽职调查,客观准确测评。

4、征信调查员:TEL:13161812315 QQ:3311754230

12315.com满意度测评中心
温馨提示
申请信用等级

1、您浏览的证书无法打开。

2、此处信用等级仅是本中心大数据平台经自动检测和评价后得出的,仅供参考。

3、请企业联系我中心,以便进一步尽职调查,客观准确评价。

4、征信调查员:TEL:13161812315 QQ:3311754230

iTrust 企业信用评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