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名牌数据库
搜 索
注  册
×
我已阅读并接受 至诚名牌导航服务条款
注  册
已有账号, 马上登录
×
发送验证码
确 定
返回登录 ×

至诚名牌导航服务条款

本网站同意按照本服务条款的规定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为获得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同意并接受本服务条款。

本服务条款如有与用户另外签订的“委托服务协议”内容相抵触,以“委托服务协议”内容为准。

1. 服务内容

1.1 本网站正式发布的所有信息和服务。

1.2 为用户提供优质的网络服务是本网站的服务宗旨。本网站保留随时变更、中断、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2. 使用规则

2.1 用户在本网站注册成功后,将得到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并对以该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2.2 用户在使用本网站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时,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

(2)遵守本网站以公告、通知、协议或规定等形式公开或非公开发布的各种约定。

(3)不得使用任何非法手段获取网络服务。

(4)禁止进行任何可能对本网站正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5)不得利用本网站传播任何含有骚扰、侮辱、恐吓、淫秽等非法或违背公德的信息。

(6)如果出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应及时告知本网站。

3. 版权声明

3.1 本网站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软件、数据库、声音、图片、录像、图表等,拥有版权和使用权。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专利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

3.2 未经本网站书面授权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以非法的方式复制、传播、修改和使用本网站所提供内容。

3.3 本网站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归原作者,如果暂时没有注明原作者或出处的,在原作者告知后一个工作日内遵嘱处理。

4. 免责声明

4.1 用户明确同意其免费使用本网站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免费使用本网站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本网站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网站声明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能直接作为购买或投资的决策依据,请多方核实后谨慎使用,本网站对用户不承担任何直接或连带法律责任。

4.2 本网站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

4.3 本网站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本网站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网站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5. 服务变更、中断和终止

5.1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本网站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5.2 如用户违反本服务条款有关规定,本网站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如无需通知即可更改或删除用户帖子、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等)以减轻用户不正当的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6. 违约赔偿

6.1 用户同意维护本网站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服务条款而给本网站或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害,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赔偿责任。

6.2本网站对企业收费服务将采取审慎和负责任的态度,如本网站无法继续提供服务或用户有证据证明本网站无法继续提供服务,本网站承诺向企业退回尚未交付服务部分对应的费用,除此之外本网站对企业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7. 条款修改

7.1 本网站根据网站运营情况有权修改本服务条款的有关内容。

7.2 如果用户不同意本网站对本服务条款相关内容所做的修改,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接受本网站对本服务条款相关内容所做的修改。

7.3 本服务条款的更新修改及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官网
进入企业官网
名牌

微信公众号

下载APP

企业介绍

一、缘起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35年,前身为上海普慈疗养院,院址位于上海市西南郊区(现闵行区),由慈善家陆伯鸿集资建设,属教会管理,是当时远东最大、设备最完善的精神科专科医院之一。医院占地约100亩,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

二、发展

几十年的风雨历程,如今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已成为上海市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担负着全市精神卫生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心理咨询/治疗和对外学术交流等任务,是全国规模最大、业务种类最全、领衔学科最多的精神卫生机构。2006年5月,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成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徐汇院区地处宛平南路600号;闵行院区地处沪闵路3210号。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中心同时也是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上海市精神卫生临床质量控制中心、上海市心理咨询培训中心、国家精神药物临床试验机构、WHO/上海精神卫生研究与培训合作中心。

三、医疗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临床科室齐全、技术力量雄厚,主要诊治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儿童青少年及老年期精神障碍、神经症性障碍等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及药物依赖患者。中心设有普通精神科以及老年、康复、临床心理、儿少、传染、自愿戒毒等临床科室。核定床位1878张,目前实际开放床位2141张。

位于零陵路604号的上海市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主要为各类心理障碍患者及受心理困扰的来询者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并开展多种心理治疗。“上海市心理健康热线(64383562)”,是上海市最早设立的热线电话之一。从2008年12月起,与“上海市公共卫生公益电话(12320上海)”合并为“上海市心理援助热线(上海12320-5)”,继续为上海市民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健康促进服务。

四、科教

上海市精神卫生研究所成立于1981年3月,设有药物依赖、生化、遗传、神经电生理、脑电影像、心理测量、临床流行病学、儿少行为、心理咨询与治疗、司法精神医学、精神护理、危机干预等14个研究室,主要从事精神医学的临床应用研究。近十余年来,荣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局级科研成果奖共23项。目前作为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有:上海市精神疾病临床医学中心、老年精神医学、预防精神医学。

中心作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同济大学医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的教学医院,拥有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博士、硕士点、博士后工作站,心理学硕士点。同时也是上海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心理学教学研究与实践基地。作为WHO精神卫生研究与培训合作中心之一,与世界各国的精神医学界进行着广泛的学术交流及科研合作。

受卫生部委托,中心每年举办全国精神科医师、护理进修班和研修班等继续教育项目,培养了大批精神科医疗、护理骨干。心理咨询与治疗培训中心为全国各地培训高质量的心理咨询师和心理治疗师,已形成独特的品牌。自2009年起,中心成为上海市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五、文化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以严谨的医疗作风、优质的全面服务和精湛的专业技术赢得国内外人士的一致好评。连续十一届获得上海市文明单位。多次荣获卫生部、卫生局文明单位,以及上海市模范职工之家、上海市厂务公开先进单位、上海市无偿献血先进单位、上海市妇女工作优秀品牌、上海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上海市卫生局“三八”红旗集体、上海市禁毒工作先进集体、上海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

价值

团结 奉献 勤奋 创新

使命

提升临床和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坚持公益性为主的办医方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目标

国际一流的现代化精神卫生机构,满足大众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需求。


主营/擅长业务

相关品牌

特别提示

  • 1、档案信息来源于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及iTrust信用评价和满意度测评中心等第三方机构,已通过年度查验;
    2、档案收录更新、满意度测评、信用等级评价、APP和公众号二维码上传等请联系征信员,电话13161812315,邮箱12315@12315.com;
    3、档案各项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决策建议,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至诚名牌

下载牌匾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五星名牌

工商注册信息

公司名称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100004250973702
法人代表 徐一峰 注册资本 745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宛平南路600号成立日期 1935年
营业期限 长期有效 登记机关
股东结构 暂无介绍 经营范围 承担精神卫生问题的医疗、防治、科研、教学、精神疾病预防控制和心理咨询培训工作。提供门急诊、住院、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及自愿戒毒等服务。 展开

网站备案信息

备案域名 smhc.org.cn 备案单位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ICP备案号 沪ICP备09022636号-3 ICP许可证

我要点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点评
* 我的点评:
*请选择:
推荐
一般
不推荐

热门平台访客数

企业新闻

联系地址: 海市宛平南路600号

电话/手机号: 021-64387250

返回顶部
温馨提示
申请满意度测评

1、您浏览的证书无法打开。

2、此处满意度指数仅是本中心大数据平台经自动检测和评价后得出的,仅供参考。

3、请企业联系我中心,以便进一步尽职调查,客观准确测评。

4、征信调查员:TEL:13161812315 QQ:3311754230

12315.com满意度测评中心
温馨提示
申请信用等级

1、您浏览的证书无法打开。

2、此处信用等级仅是本中心大数据平台经自动检测和评价后得出的,仅供参考。

3、请企业联系我中心,以便进一步尽职调查,客观准确评价。

4、征信调查员:TEL:13161812315 QQ:3311754230

iTrust 企业信用评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