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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春节消费警示:低价≠实惠 注意防范不法商家超低价陷阱

来源:人民网 时间:2022-01-23

人民网北京1月20日电 (记者孙红丽)随着2022年春节的日益临近,很多消费者已经准备着手置办年货,经营者也纷纷推出降价促销。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今日发布春节消费警示称,低价并不等于实惠,一些不法经营者可能借低价之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甚至欺骗消费者,给消费者的春节生活“添堵”。

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看待商家的打折促销行为,擦亮双眼,甄别所谓的“低价”是“真实惠”还是“设套路”,尤其要注意防范不法商家的超低价陷阱,精明消费,畅享实惠。

中消协整理了近年来消费者反映比较突出的几种“低价套路”,希望广大消费者加强防范,防止“中招”:


低价“问题”食品安全风险高、营养价值低

中消协曾于2018-2020年连续3年开展了农村集贸市场调查体验活动,发现在售的食品中混杂着一些“山寨”食品和“三无”食品,由于这些“问题”食品大多使用不明原料,生产过程也不规范,食品安全难以保障。但因价格低廉,若消费者只关注价格就很容易“中招”。近日,还有媒体公开揭露了低价水饺、低价肉丸的原料来源及“生存之道”,通过走访多家冻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并深入食品生产一线,发现个别速冻食品企业为降低成本,在销售的猪肉水饺中添加鸡肉,肉丸产品中添加鸡脖泥、鸡架泥等行为,且并未在包装上注明。专家表示,使用鸡脖泥、鸡架泥等骨泥代替原有肉类的行为,本质是掺假和以次充好,会降低产品的营养品质和感官品质。

中消协提示,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消费者挑选年货美食,在考虑价格的同时,更要重视安全和品质。首先,要检查商家是否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经营资质,并查看《食品经营许可证》上载明的经营范围是否匹配,建议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处购买食品。其次,关注食品的标签信息,特别是商标、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食品生产许可证号、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等,了解产品基本情况,防范“山寨”食品、“三无”食品及过期食品,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社区团购“薅羊毛”,小心买到假货和劣质产品

社区团购是依托电商平台、社群等工具开展的消费品团购活动。消费者可以通过拼团的形式,购买到价格较为低廉的商品。据了解,社区团购自2020年末,随着众多知名电商平台入局社区团购业务,使社区团购得到迅猛发展,凭借“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价格”,成功吸引大批社区消费者纷纷“跟团”。当前,社区团购可谓无所不包,从水果蔬菜到日用百货,从餐饮服务到交通出行均有涉及。但在社区团购“光鲜”的背后,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商品质量差、虚假促销、低价倾销、退店保证金不退还等,其中低价低质问题最为突出。

如,《中国消费者》杂志社于2021年9月从社区团购电商平台挑选了10款销量较好的低价洗衣液,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就洗衣液的总活性物含量(指有去污效果的表面活性剂在产品中所占的质量百分比,一般来说,总活性物含量越高,去污效果越好)及规定污布的去污力(洗衣液去除衣物上面的污垢和油脂、淀粉及蛋白质等污垢的能力,即洗得干净与否)等2项核心指标进行了检测,结果质量堪忧。经检测,10款样品的总活性物含量均未达到行业标准(≥15%)要求,最高的一款仅为9.8%,其余9款不足5%;10款样品中有9款在规定污布的去污力方面不符合行业标准要求。

中消协提示,消费者在进行社区团购时,一要认真甄别、查看商家资质,了解商家口碑及售后服务情况,尽量选择信誉良好、服务规范、售后有保障的团购商家,谨慎选择微商、社交平台及个人组织的微信团购群。二要仔细查看供货渠道和供货商资质,收货时要及时查验产品品质,如肉禽产品是否经过检验检疫、农副产品是否经过检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否有产品合格证等。三要根据自身需要理性消费,不盲目囤积限期使用的商品,抵制低价的诱惑,避免过度囤积造成浪费。四要保留发票、电子订单、支付页面等消费凭证以及与团购平台“团长”的聊天记录、产品的宣传介绍与服务承诺等信息,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积极进行维权。


超低价促销暗藏“猫腻”,让利为假,盈利为真

一些价格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促销“猫腻”较多,看似让利消费者,实则“放长线钓大鱼”,用“免费”“0元购”“秒杀”“充多少送多少”等作为诱饵,诱导消费者“上钩”。有的是质量特别低劣的不合格产品或是在服务质量上缩水;有的是产品免费赠送,但要使用该产品还需额外支付费用;有的是在消费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办理了贷款或者分期付款;有的是诱导消费者充值大量的预付款;有的是为了获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然后再推送各种广告或是出售盈利;有的是暗藏木马程序,消费者一旦点击链接或者扫码,将面临较大的财产安全风险等。

如,2021年1月27日,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五星街分会接到消费者袁女士投诉,称其于2021年1月27日在某购物广场逛街,看到有商家在免费发放礼品,同时宣传免费领取学习机,袁女士心想家里小孩可以用来学习,便向商家了解情况,商家一直称不需支付费用,于是袁女士便领取了一台,但是领取过后商家却让她充值2499元学习卡才能使用,袁女士只好向商家支付了2499元。事后,消费者觉得商家诱导消费,遂进行投诉。经调查,商家在宣传时未告知消费者免费领取学习机之后要充值付费才能正常学习。调解后,商家退还消费者全款2499元。

中消协提示,消费者一要警惕商家的超低价甚至免费促销行为,仔细辨别促销的真伪,特别要了解是否附带其他条件等。对于涉及分期付款的,要全面了解相关规则,并衡量自身的偿还能力。二要理性充值,对于“充多少送多少”“高额返现”等形式诱导消费者充值的,要结合商家的信誉度、消费者自身经济能力和消费需求等综合考虑,建议不要一次性充值较大金额。三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和个人财产安全,不随意填写手机号、地址等个人信息;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随意扫描二维码。


远离“不合理低价游”,当心“游游游”变成“买买买”

近年来,“不合理低价游”引发的强迫购物、产品质量纠纷、侮辱消费者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损害旅游景区形象,影响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不合理低价游”往往打着“团购价”“零团费”“免费游”“旅游补贴”等噱头进行包装,实际却暗藏着损害游客利益的“陷阱”,如在行程路线、交通工具、餐饮住宿等方面大打折扣,并在旅途中安排各种购物环节,或是在签订合同时将最精彩、需要付费的景点排除在低价团费之外变相加价。这些行为严重影响消费者的出行体验,容易产生消费纠纷。

如,2021年4月22日,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监所发布了“不合理低价游”十大投诉典型案例。其中一则为“零团费”旅游团通过购物获利案。游客王某投诉,在南京某旅行社报名参加宜兴五日购物团,团费0元。在约定的行程外,导游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王某共消费500元,所购商品严重质价不符。经南京市鼓楼区文化和旅游局调解,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手续,并先行垫付退货款500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中消协提示,消费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应抛却贪图便宜的心理,不能单纯以价格为导向,要多关注旅行社的口碑以及旅游产品的品质,同时考虑自身身体状况和承受能力等因素,并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详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旅游行程安排及双方的违约责任。若发现旅行社的合同存在不合理之处,一定要提前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切不可盲目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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