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名牌数据库
搜 索
注  册
×
我已阅读并接受 至诚名牌导航服务条款
注  册
已有账号, 马上登录
×
发送验证码
确 定
返回登录 ×

至诚名牌导航服务条款

本网站同意按照本服务条款的规定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为获得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同意并接受本服务条款。

本服务条款如有与用户另外签订的“委托服务协议”内容相抵触,以“委托服务协议”内容为准。

1. 服务内容

1.1 本网站正式发布的所有信息和服务。

1.2 为用户提供优质的网络服务是本网站的服务宗旨。本网站保留随时变更、中断、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2. 使用规则

2.1 用户在本网站注册成功后,将得到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并对以该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2.2 用户在使用本网站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时,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

(2)遵守本网站以公告、通知、协议或规定等形式公开或非公开发布的各种约定。

(3)不得使用任何非法手段获取网络服务。

(4)禁止进行任何可能对本网站正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5)不得利用本网站传播任何含有骚扰、侮辱、恐吓、淫秽等非法或违背公德的信息。

(6)如果出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应及时告知本网站。

3. 版权声明

3.1 本网站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软件、数据库、声音、图片、录像、图表等,拥有版权和使用权。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专利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

3.2 未经本网站书面授权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以非法的方式复制、传播、修改和使用本网站所提供内容。

3.3 本网站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归原作者,如果暂时没有注明原作者或出处的,在原作者告知后一个工作日内遵嘱处理。

4. 免责声明

4.1 用户明确同意其免费使用本网站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免费使用本网站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本网站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网站声明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能直接作为购买或投资的决策依据,请多方核实后谨慎使用,本网站对用户不承担任何直接或连带法律责任。

4.2 本网站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

4.3 本网站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本网站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网站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5. 服务变更、中断和终止

5.1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本网站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5.2 如用户违反本服务条款有关规定,本网站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如无需通知即可更改或删除用户帖子、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等)以减轻用户不正当的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6. 违约赔偿

6.1 用户同意维护本网站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服务条款而给本网站或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害,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赔偿责任。

6.2本网站对企业收费服务将采取审慎和负责任的态度,如本网站无法继续提供服务或用户有证据证明本网站无法继续提供服务,本网站承诺向企业退回尚未交付服务部分对应的费用,除此之外本网站对企业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7. 条款修改

7.1 本网站根据网站运营情况有权修改本服务条款的有关内容。

7.2 如果用户不同意本网站对本服务条款相关内容所做的修改,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接受本网站对本服务条款相关内容所做的修改。

7.3 本服务条款的更新修改及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

上海海关学院 官网
进入企业官网

微信公众号

下载APP

企业介绍

上海海关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53年的上海海关学校;198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上海海关专科学校;1996年4月,原国家教委批准学院更名为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上海海关学院,成为新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海关高等教育事业翻开了崭新的篇章。2012年12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试点工作单位。2018年5月,学校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获批公共管理以及税务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同年海关管理专业成为世界海关组织PICARD标准认证专业。

学校现设有海关与公共管理学院、海关与公共经济学院、工商管理与关务学院、海关法律系、海关外语系、公共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检验检疫技术交流部(筹)等八个院(系);设置了海关管理、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审计学、国际商务、税收学、应用统计学、法学、英语等9个本科专业和公共管理硕士、税务硕士2个专业学位点,分属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等4个学科门类。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立足海关、面向社会,培养符合海关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涉外型的高素质海关管理专业人才以及服务口岸物流和国际商务的外经贸专业人才,并积极开展海关理论研究和国际交流。学校同时承担海关系统中、高级干部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等任务;并根据世界海关组织(WCO)的分工和亚太区域国家和地区的要求,逐步承担该区域海关人员培训任务,履行相应的国际义务。学校以建设海关特色鲜明、服务国家战略、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一流高等学府为目标,主动跟进海关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特色新海关贡献更多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1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48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比例为42.4%。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5人、硕士学位教师71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的比例为90.1%。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教学科研水平较高。学校设有海关管理研究所和海关法、海关风险管理、关税、海关公共关系、报关等研究中心,紧密结合海关改革发展和双边、多边、区域海关国际合作中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科学研究。2009年,学校获准设立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上海发展战略研究所工作室。公开出版学术期刊《海关与经贸研究》。

学校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占地面积521亩。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学校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图书馆和先进的ATM校园网,教室都具备多媒体授课的条件;并建有数码阅览室、视听室、文娱活动综合楼、网球场、游泳馆、体育馆等配套设施,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校始终凸显以“爱国明志、开放博学”为内涵的“大学精神”教育,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准军事化管理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学校始终以教学、科研、培训为中心,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以德育为核心的综合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主营/擅长业务

相关品牌

特别提示

  • 1、档案信息来源于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及iTrust信用评价和满意度测评中心等第三方机构,已通过年度查验;
    2、档案收录更新、满意度测评、信用等级评价、APP和公众号二维码上传等请联系征信员,电话13161812315,邮箱12315@12315.com;
    3、档案各项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决策建议,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至诚名牌

上海海关学院(上海海关学院)

四星名牌

工商注册信息

公司名称 上海海关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000004250105118
法人代表 丛玉豪 注册资本 2409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华夏西路5677号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 *** 至 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 海关总署
股东结构 暂无介绍 经营范围 培养海关高等学历人才,促进海关事业发展。 海关管理、物流管理、审计学、国际商务、税务、法学、英语本科学历教育 相关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 中共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海关总署班承办 世界海关组织亚太地区相关培训承办 展开

网站备案信息

备案域名 shcc.edu.cn 备案单位 上海海关学院
ICP备案号 沪ICP备15021190号-1 ICP许可证

我要点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点评
* 我的点评:
*请选择:
推荐
一般
不推荐

热门平台访客数

企业新闻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

电话/手机号: 0086-021-28992899

返回顶部
温馨提示
申请满意度测评

1、您浏览的证书无法打开。

2、此处满意度指数仅是本中心大数据平台经自动检测和评价后得出的,仅供参考。

3、请企业联系我中心,以便进一步尽职调查,客观准确测评。

4、征信调查员:TEL:13161812315 QQ:3311754230

12315.com满意度测评中心
温馨提示
申请信用等级

1、您浏览的证书无法打开。

2、此处信用等级仅是本中心大数据平台经自动检测和评价后得出的,仅供参考。

3、请企业联系我中心,以便进一步尽职调查,客观准确评价。

4、征信调查员:TEL:13161812315 QQ:3311754230

iTrust 企业信用评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