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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诚名牌导航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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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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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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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服务变更、中断和终止

5.1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本网站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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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违约赔偿

6.1 用户同意维护本网站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服务条款而给本网站或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害,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赔偿责任。

6.2本网站对企业收费服务将采取审慎和负责任的态度,如本网站无法继续提供服务或用户有证据证明本网站无法继续提供服务,本网站承诺向企业退回尚未交付服务部分对应的费用,除此之外本网站对企业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7. 条款修改

7.1 本网站根据网站运营情况有权修改本服务条款的有关内容。

7.2 如果用户不同意本网站对本服务条款相关内容所做的修改,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接受本网站对本服务条款相关内容所做的修改。

7.3 本服务条款的更新修改及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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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介绍

浙商银行是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浙江省杭州市,是唯一一家总部位于浙江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004年8月18日正式开业,2016年3月30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2016)。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浙商银行已设立了213家分支机构,实现了对长三角、环渤海、珠三角以及部分中西部地区的有效覆盖。2017年4月21日,首家控股子公司-浙银租赁正式开业。2017年12月19日,浙商银行获得香港金融管理局授予的银行牌照,成为香港持牌银行,加快了国际化布局步伐。2018年4月10日,浙商银行香港分行正式开业。

开业以来,浙商银行始终按照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总书记在浙商银行成立之初提出的要求,立足浙江,稳健发展,已成为一家基础扎实、效益优良、成长迅速、风控完善的优质商业银行。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总资产1.54万亿元,客户存款余额8,606亿元,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6,72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43%、16.89%、46.44%;不良贷款率1.15%。在英国《银行家》(TheBanker)杂志“2017年全球银行1000强(Top1000WorldBanks2017)”榜单上,按一级资本位列第131位,较上年上升27位;按总资产位列第109位,较上年上升8位。中诚信国际给予浙商银行金融机构评级中最高等级AAA主体信用评级。

面对经济金融新常态,浙商银行确立了成为最具竞争力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浙江省最重要金融平台的“两最”总目标和全资产经营战略。

“两最”总目标:成为最具竞争力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浙江省最重要金融平台。“最具竞争力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指在服务目标客户过程中体现出比肩一流股份制银行的专业水平,在创新能力、风控能力、市场服务能力、价值创造能力上具有明显竞争优势;规模体量上与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身份相匹配,能够为专业能力的持续发展提供支撑。“浙江省最重要金融平台”指功能齐全、规模领先、业绩优良、声誉卓著的浙江省代表性金融集团,在资源投放、高效服务、模式创新上走在前列,成为省内各级政府、金融机构、核心企业和广大浙商的战略性合作伙伴。

最具竞争力是最重要金融平台的能力基础,最重要金融平台是最具竞争力的客观体现和重要支撑,“两最”互为因果。

全资产经营战略:涵盖前中后台管理和协调的系统经营战略,是主动适应高度不确定和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构建方向明确、机制灵活、策略多样、工具丰富的权变经营体系。在内部经营层面,突破单纯以信贷资产为主的局限,根据市场与客户需求的变化随时调整信贷类资产、交易类资产、同业类资产、投资类资产及表内外资产的配置,以资产带动负债,重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在客户服务层面,打破资产、负债与服务,公司、同业、个人业务及产品的界限,把金融活动融合到客户的经营和生活中,优化客户的资产负债表;进而形成快速适应市场和客户需求变化的竞争能力,开拓多元化的盈利来源,有效平衡经济周期、业务波动对我行资产规模、盈利能力的影响,实现领先同业的增长,最终达成“两最”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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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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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信息

公司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61336668H
法人代表 沈仁康 注册资本 1795969.67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288号成立日期 1993年04月16日
营业期限 1993年04月16日 至 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股东结构 暂无介绍 经营范围 经营金融业务(范围详见中国银监会的批文)。

网站备案信息

备案域名 czbank.com 备案单位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ICP备案号 浙ICP备05008708号-1 ICP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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