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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08-01-22 首页三包法规 →  家庭装修 → 三包浏览: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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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
作者:佚名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1-07【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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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
(2001 版)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制定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的一次性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
三、签订合同前发包人(业主、甲方)要验看装饰公司(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上级公司的合同专用章。
四、第一条第6 款“总价款”是甲(业主)、乙(装饰公司)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时上下增减的幅度不大。如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所用材料发生变化,应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时的依据,防止口说无凭,造成纠纷。
五、第一条第7 款开、竣工日期必须明确,这关系到违约责任的认定。
六、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无论是甲方(业主)供料或乙方(装饰公司)包工包料都应提供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数量、单价、合价;甲方(业主)提供的材料还需写明送达时间、送达地点。
七、第五条第1 款工程款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阶段付款,甲、乙双方如有特殊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八、家庭装饰装修每个单项工程结束都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竣工总验收,需甲(业主)、乙(装饰公司)双方均在验收单上签字后方能交付使用。如某项工程不能达标,乙方(装饰公司)应予整改,直到达标为止。
九、工程竣工,通过验收交付使用,装饰公司应向甲方(业主)提供“保修单”,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之日起。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过程对该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仅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十、甲(业主)、乙(装饰公司)双方经济来往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余款,装饰公司必须开具统一发票。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
(2001 版)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装饰施工地点: 区(县) 路弄(村) 号楼室。
3.住房结构: 房型房厅套,施工面
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
材料费: ,人工费:
管理费: ,设计费:
税金(3.41%): ,垃圾清运费:
其他费用: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
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已双方应办理交接年续。已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已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已方不得挪作他用。如已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已方负责。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已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已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已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已双方商定。凡甲方么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已方造成损失的,
甲方应当赔偿。
6、工程验收。
甲、已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年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方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已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当顺延。
7、工程竣工: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言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年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已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已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程保修期壹年。竣工验收后甲、已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畅通、合格。已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已方责任的,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
(1)工程款付款可以双方协商约定:
(2)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签订合同之日定金若干不超过1000 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三天内30% 元
施工过程中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35% 元
工期过半油漆工进场前30% 元
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天5% 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100% 元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已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
第六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
天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4.本合同当事人自愿鉴证的,可将本合同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
2.
3.
4.
5.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工程报价单可用电脑打印件);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
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其内容应包括上列示范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地址: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附件一: 第页共页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
装饰施工内容表
甲方:
乙方:
序号分项工程施工说明
一地面部位:
二墙面部位:
三天棚部位:
四门窗部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一: 第页共页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
装饰施工内容表(续)
序号分项工程施工说明
五家具
六卫生间
七厨房
八电气、水管
九其它要求: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二: 第页共页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
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
乙方: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三: 第页共页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
主材料报价单
甲方:
乙方: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四: 第页共页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
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
乙方:
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 -)
详细说明:
增加工程金额减项工程金额(增– 减)金额实付金额
元元元元
注:(1)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2)增加项目金额、减少项目金额后应将实付金额在签变更单认可时,将款一次付清。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五: 第页共页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
工程质量验收单
甲方:
乙方:
检验结果
日期检验项目名称
合格不合格补验
检验签名
整体工程验
收意见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注:(1)分项检验评定: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签名。
(2)分项检验意见记录,写在反面。
年月日
附件六: 第页共页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
工程结算单
甲方:
乙方:
序号项目金额备注
1 工程合同总价元
2 变更增加项目元
3 变更减少项目元
4 工程结算总额元
5 甲方已付金额元
6 甲方结算应付金额元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七: 第页共页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工程保修单
甲方:
乙方:
公司名称联系电话
用户姓名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
地址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负责人
施工
负责人
现场施工
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竣工验收
日期
保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备注:(1)凡包工包料的“双方”工程,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壹年。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4)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
发布人:中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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