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咨询 我要投诉 用户中心 退出登录 帮助中心 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消费新闻 消费指南 消费警示 三包法规 质量报告 常用电话 排行榜 交流论坛
今天是:2008-09-02 首页消费新闻 →  招商其它 → 新闻浏览:上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至每月400元
新闻导航
 手机电脑 家电车辆
 房产家居 电信网站
 购物商场 招商其它
 金融理财 食品餐饮
 旅游饭店 医疗卫生
 美容美发 邮政快递
 文化教育 公用事业
 服装服饰 社会经济
热门新闻
手机用户不改号可任选..
四大化妆品牌均含违禁..
医改基调已定政府将承..
吴定富:保险业是国民..
要加班费还是保饭碗&n..
喝一瓶自带酸奶被饭店..
消协认定15个羽绒服品..
十一前后国内汽油极可..
头饰连续掉钻 流行美何..
玩家指责iPhone辐射超..
推荐新闻
谁是虚假保健品广告的..
“浙江省燃气具行业赴..
第六期受理消费投诉(..
给正在寻人的您——汶..
向一线救援人员致敬
雅安市领导求助:急需..
国内首家燃气具网上商..
消费者怒指阿迪达斯运..
网购900元DVD竟收到一..
缺资格认证教练多速成..
上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至每月400元
上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至每月400元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4-22【字体:
收藏到
    【新民网·独家报道】4月22日,新民网记者从上海市民政局获悉,市民政局今日正式发出通知,自2008年4月1日起,调整本市城镇、农村居民的最低保障标准。

  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08年4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3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00元,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列支。

  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08年4月1日起,由每人每年28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200元,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列支。

  另外,从2008年4月起,对原沪民救发〔2007〕67号文件规定的低保家庭中有劳动收入人员的“就业补贴标准”适当调整,从每人每月27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360元。(新民网 实习记者 袁蓉)


发布人:中消网
● 上一篇新闻: 新增就业303万人意味着什么
● 下一篇新闻: 我国手机用户一季度劲增2734万 固话净减488万
告诉好友】【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新闻评论
关于我们 网站留言 友情链接
315 网站核实 信用评价 咨询 投诉 http://www.12315.com
Copyright © 1999 – 2007 中消网® 1231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P证编号:京ICP证040048 京ICP备060419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