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咨询 我要投诉 用户中心 退出登录 帮助中心 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消费新闻 消费指南 消费警示 三包法规 质量报告 常用电话 排行榜 交流论坛
今天是:2008-09-02 首页消费新闻 →  招商其它 → 新闻浏览:两协会对开瓶费说不
新闻导航
 手机电脑 家电车辆
 房产家居 电信网站
 购物商场 招商其它
 金融理财 食品餐饮
 旅游饭店 医疗卫生
 美容美发 邮政快递
 文化教育 公用事业
 服装服饰 社会经济
热门新闻
手机用户不改号可任选..
四大化妆品牌均含违禁..
医改基调已定政府将承..
吴定富:保险业是国民..
要加班费还是保饭碗&n..
喝一瓶自带酸奶被饭店..
消协认定15个羽绒服品..
十一前后国内汽油极可..
头饰连续掉钻 流行美何..
玩家指责iPhone辐射超..
推荐新闻
谁是虚假保健品广告的..
“浙江省燃气具行业赴..
第六期受理消费投诉(..
给正在寻人的您——汶..
向一线救援人员致敬
雅安市领导求助:急需..
国内首家燃气具网上商..
消费者怒指阿迪达斯运..
网购900元DVD竟收到一..
缺资格认证教练多速成..
两协会对开瓶费说不
两协会对开瓶费说不
作者:佚名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4【字体:
收藏到

源自:京华时报

 市消协、市饮食协会联合发布公告

  本报讯 (记者 袁国礼)曾引发巨大争议的“开瓶费”问题又有新的进展。昨天,一直反对加收开瓶费的市消协和曾力挺开瓶费的北京市饮食行业协会联合发布公告表示,餐饮企业应降低提供的酒水价格,不提倡设置“谢绝自带酒水”的规定,不提倡收取开瓶费。

  据介绍,在关于各方对开瓶费废存问题各执一词的情况下,市消协与市饮食行业协会进行了研讨,以求解决争议。两个协会商讨后认为,餐饮服务过程中的消费纠纷是能够解决的,刻意回避或者针锋相对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在开瓶费的问题上,应该兼顾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企业有经营自主权,追求利润是合法的,但企业也应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一些餐饮企业以店堂告示的形式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使消费者被迫接受高价酒水,以及对自带酒水收取不合理的费用,客观上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

  在达成共识后,两家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开瓶费的公告。公告称,餐饮企业应使自己提供的酒水价格,回归到合理范围,以绝大多数消费者能够接受为先决条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餐饮行业要加强自律,杜绝以格式条款的方式来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经营者义务的行为。

  两家协会明确表示不提倡设置“谢绝自带酒水”的规定,不提倡收取开瓶费。公告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行使自身权利时不应妨害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企业追求合理范围内的利润应当予以理解和认可。

  市消协:公告无强制性

  昨天,北京市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郎丹柯表示,这个公告只是一个倡导性的文件,并不具有强制性。郎丹柯说,这是由消协和饮食协会的性质决定的,两家协会不可能做出一个强制性的规定,只能倡导餐饮和消费者互相理解,遵守诚信原则,使开瓶费问题得到解决。

  专家:表态有积极意义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宝昌表示,市消协和市饮食协会就开瓶费问题一直站在对立面,现在能各让一步,坐到一起解决问题,已相当不易。因此这份公告的积极性还是有的。如果餐饮企业真正做到将酒水价格降到合理价位,消费者应该不会非要自带酒水,开瓶费问题也就能得到根本解决。 本报记者 袁国礼

发布人:中消网
● 上一篇新闻: 进京多宝鱼有了“身份证”
● 下一篇新闻: 火车票实名能走多远
告诉好友】【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新闻评论
关于我们 网站留言 友情链接
315 网站核实 信用评价 咨询 投诉 http://www.12315.com
Copyright © 1999 – 2007 中消网® 1231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P证编号:京ICP证040048 京ICP备060419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