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咨询 我要投诉 用户中心 退出登录 帮助中心 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消费新闻 消费指南 消费警示 三包法规 质量报告 常用电话 排行榜 交流论坛
今天是:2008-09-02 首页消费新闻 →  购物商场 → 新闻浏览:北京餐饮业新规:餐馆收开瓶费须与消费者协商
新闻导航
 手机电脑 家电车辆
 房产家居 电信网站
 购物商场 招商其它
 金融理财 食品餐饮
 旅游饭店 医疗卫生
 美容美发 邮政快递
 文化教育 公用事业
 服装服饰 社会经济
热门新闻
手机用户不改号可任选..
四大化妆品牌均含违禁..
医改基调已定政府将承..
吴定富:保险业是国民..
要加班费还是保饭碗&n..
喝一瓶自带酸奶被饭店..
消协认定15个羽绒服品..
十一前后国内汽油极可..
头饰连续掉钻 流行美何..
玩家指责iPhone辐射超..
推荐新闻
谁是虚假保健品广告的..
“浙江省燃气具行业赴..
第六期受理消费投诉(..
给正在寻人的您——汶..
向一线救援人员致敬
雅安市领导求助:急需..
国内首家燃气具网上商..
消费者怒指阿迪达斯运..
网购900元DVD竟收到一..
缺资格认证教练多速成..
北京餐饮业新规:餐馆收开瓶费须与消费者协商
北京餐饮业新规:餐馆收开瓶费须与消费者协商
作者:佚名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4【字体:
收藏到

  商报讯 (记者 者婧 原琳)“我们将把开瓶费明示出来,但这个定价范围现在还在探讨当中。”一位老字号负责人告诉记者。昨天,《北京市订餐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正式出台,并于10月1日起在全市各大餐厅、饭馆推行,其中备受关注的“开瓶费”此次定为双方商量收取。

  将在一个月后正式推行的合同主要适用于婚宴、年夜饭和商务会餐等较为特殊的订餐活动。合同中明确规定:酒水能否自带可与店家协商,并可以在后面注明各自提供的酒水范围;对于违反酒水约定的,双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标准;而除了双方约定的费用,其他费用一概不许收取。也就是说,未经协商店家不得收取开瓶费。

  “以前总会因为自带酒水和‘开瓶费’的问题发生纠纷,现在可以协商也是一个途径,不过我们正在定制‘开瓶费’的额度,这样提前明示出来更好处理。”一位餐厅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很多对“开瓶费”从没明示的餐厅都在忙着制定、明示各种费用,用以与顾客协商。

  记者发现,与原征求意见稿相比,合同取消了原来合同中的菜单和酒水单,改由餐饮经营者与订餐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双方可自行商量。

北京商报
发布人:中消网
● 上一篇新闻: 首饰清洗疑遭揩油
● 下一篇新闻: 家电专业店要明示送货目录
告诉好友】【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新闻评论
关于我们 网站留言 友情链接
315 网站核实 信用评价 咨询 投诉 http://www.12315.com
Copyright © 1999 – 2007 中消网® 1231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P证编号:京ICP证040048 京ICP备060419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