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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禁止限制用户自由选择通信业务权利
两部门发文禁止限制用户自由选择通信业务权利
作者:佚名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4【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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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新闻晨报

开发商或物业不得签垄断协议

  记者徐斌忠

  晨报讯 日前,信息产业部与建设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通知》明确,无论是房产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目前,上海有电信、网通和联通3家固话运营商,但用户并不能够自如地在3家公司之间进行选择。造成这一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房产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就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与某一家电信运营企业签订了垄断性协议,从而限制了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

发布人:中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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