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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08-05-12 首页消费新闻 →  服饰卫生 → 新闻浏览:打假人王海起诉宝洁 称佳洁士7天亮白涉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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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人王海起诉宝洁 称佳洁士7天亮白涉嫌欺诈
打假人王海起诉宝洁 称佳洁士7天亮白涉嫌欺诈
作者:佚名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3-28【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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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牙齿黄只需连续使用7天“佳洁士深层洁白牙贴”,就可显著亮白?3月24日上午,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以涉嫌故意欺诈,在西安向广州宝洁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莲湖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起诉请求:停止欺诈 赔礼道歉

  王海在诉状中称,3月14日,他在西安西大街的“屈臣氏”连锁店,花179元购买了一盒“佳洁士深层洁白牙贴”。该产品在包装上标注“7天显著更亮白”,并注明“数据来源宝洁公司研发数据”,据他早前在北京购买的同款产品(原告将另案起诉),其数据来源却为“全国牙防组临床试验”,“所以怀疑被告属于继续故意欺诈消费者。”王海在西安的委托人李建飞说。

  昨日上午,李建飞向西安市莲湖区法院递交诉状,正式起诉北京屈臣氏首创连锁商店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和广州宝洁有限公司。法院已受理此案。

  王海在诉状中向被告提出六个方面的诉讼请求:判令两被告停止欺诈行为;判令北京屈臣氏首创连锁商店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退还货款179元,并赔偿179元;判令两被告向原告当面赔礼道歉;判令两被告共同承担原告因参与诉讼产生的实际误工、交通、住宿费用3000元;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请求法院收缴两被告的全部非法所得,或者向广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对广州宝洁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立案查处。

  起诉理由:“宝洁”无验证资格

  在诉状上,王海指出,根据他的调查,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并不具备进行临床实验或验证的资格,也就没有资格向社会出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

  2007年底,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大肆宣传和销售的佳洁士深层洁白牙贴依然延用了已被撤销的全国牙防组临床实验的数据。佳洁士服务热线的一客服人员向记者介绍了全国牙防组的历史,并表示尽管该组织已经撤销了,但其当年拥有非常完善的实验室,验证的实验数据没有问题,功效存在可以放心使用,公司会注意产品的包装。

  难道注意产品的包装就是更换一个数据的出处?王海在西安购买的另一盒佳洁士牙贴上显示的“宝洁公司研发数据”是否具有说服力呢?

  李建飞告诉记者,王海曾咨询国家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证实广州宝洁公司并不具备进行临床实验或验证的资格。该公司也未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相应实验室或检验检测机构等相关资质或资格。

  对此,佳洁士服务热线的客服人员承认,“公司成立了一个牙齿预防组织”,验证数据是由其支持的。该人士称,在中国销售的美国生产的此款牙贴和在美国销售的效果完全一样。

  王海在诉状里称,两被告明知广州宝洁公司没有资格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也未取得可以证实该产品功效的法定根据,却依然通过说明书宣称“7天内令你拥有显著亮白的牙齿展现更灿烂的笑容,采用专业牙医选用的安全美白成分……”,明显属于故意欺骗消费者。

  律师观点:“宝洁”涉嫌误导消费者

  3月15日本报率先报道了王海要在西安起诉“佳洁士牙贴”的消息。昨日上午,记者在西安西大街等“屈臣氏”连锁店里没有发现该产品。一位服务人员表示,可能没货了。昨晚,李建飞表示,在西安屈臣氏小寨连锁店发现,标有“全国牙防组临床试验”、“数据来源宝洁公司研发数据”字样的“佳洁士”均有售。

  李建飞昨日还透露,王海愿意免费为全国范围内的消费者代理该产品的公益诉讼,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谁都明白认证的价值所在,对消费者,它是质量鉴别的依据,对生产经营者,关系到产品的竞争力,同时也是质量管理的参考依据。

  王海表示,宝洁公司一再使用不具备资格的机构出具的数据为自己的产品证明,其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法规。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宝洁公司在其产品的包装上引用了不具备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数据,数据本身是无效的,因此不具备法律效应,合法性受到质疑,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发布人:中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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