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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08-09-02 首页消费新闻 →   → 新闻浏览:三个典型消费伤害案 告诫商家做事不负责得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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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典型消费伤害案 告诫商家做事不负责得赔钱
三个典型消费伤害案 告诫商家做事不负责得赔钱
作者:佚名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4【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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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张乐克 通讯员张镝 张群中 梁胡 岳元)昨日,武汉市消协点评了该市去年多个“消费人身财产伤害案”,告诫商家“做事要负责”。

  案例一:去年,一热水器厂家为一住户安装的电热水器不牢,用户验收时,蓄满水的热水器掉下来,砸得用户头部及第一颈椎损伤住院。

  结果:厂家支付医药费4000元,仍未完全解决。

  案例二:去年7月,市民曾先生外出后,家里突发火灾。消防部门认定系冰箱自燃起火。

  结果: 冰箱厂家赔了3.1万元。

  案例三:去年8月,一住户家中自来水软管突然脱落,水从八楼一直流到五楼。责任最后被追究到了出售并安装软管的阀门经营部。

  结果:店方赔款6880元。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发布人:中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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