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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08-08-04 首页消费警示 →  家政教育 → 警示浏览:“家庭教育”不等于“家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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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不等于“家庭学习”
“家庭教育”不等于“家庭学习”
作者:周润健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1-16【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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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家庭教育研究会近日与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市妇女联合会举办了“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与家庭责任”学术论坛。有关专家指出,家长不能把“家庭教育”等同于“家庭学习”。

图片:本站提供请勿转载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望子成龙”的父母总是担心孩子“输在起跑线上”,逼着年幼的孩子参加各种学习班,孩子的自主休闲在很大程度上被限制了;有的父母担心学校“减负”影响孩子升学分数,自己给孩子“增负”,家庭成了为学校“补漏”的“第二课堂”……在学习的重压之下,孩子们点点滴滴的不良生活习惯开始形成,并在不知不觉之中威胁着他们的身体健康。

    天津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秘书长关颖说,究其原因,一些父母对“家庭教育”的诠释就是“家庭学习”,而教育孩子,主要就是抓孩子的学习。孩子的学习成了家长与孩子互动的中心内容,家长把自身的角色定位为孩子“学习的拐杖”和学校老师的“助教”,而对孩子身体健康的呵护和做人的教育这些做父母最基本的职责,则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这是父母角色的“错位”。

    关颖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应当与学校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事实上,父母角色“错位”的结果是,尽管为孩子付出很多,但由于不懂教学规律,不了解教学内容与方法,往往是有劲使不到点子上,而越发感到力不从心,这便成了所谓“强己所难”。
 

发布人:中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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