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咨询 我要投诉 用户中心 退出登录 帮助中心 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消费新闻 消费指南 消费警示 三包法规 质量报告 常用电话 排行榜 交流论坛
今天是:2008-08-04 首页消费警示 →  家电车辆 → 警示浏览:旅游局消协联合发布消费警示 投诉电话公布
警示导航
 手机电脑 家电车辆
 房产家居 食品化妆
 服饰卫生 电信网站
 购物商场 餐饮旅行
 家政教育 招商其它
热门警示
买组装电脑要注意什么
消费者警惕宽带收费陷..
消费者索要购物发票需..
插卡前当心“指纹膜”
别让信用卡“卡”住了..
打着“免费”招牌 暗..
重庆工商局发布警示警..
一克虫草一克金 买来进..
警惕会员卡消费陷阱
岁末商场打折各有玄机..
推荐警示
农民朋友请慎重选购农..
买换季打折产品要小心
驾驶证过期出险将不获..
签订装修合同的11个注..
网上传销利用网络增加..
用消毒碗筷每人要多付..
过期作废由商家说 消费..
赠品收费 顾客状告麦当..
当心预付费式会员卡的..
消费者需谨防信用卡犯..
旅游局消协联合发布消费警示 投诉电话公布
旅游局消协联合发布消费警示 投诉电话公布
作者:佚名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04-25【字体:
收藏到

  本报讯(记者宋洁)为让市民“五一”愉快出游,省旅游局和省消费者协会昨日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市民出游时最好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同时,省旅游局和省消协公布两部投诉电话,方便市民维权。

  选旅行社先看“一证一照” 

  警示一:莫贪便宜入“黑社”。旅游者在参团报名时,应该首先确认旅行社资质。注意查看“一证一照”,即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对此,省消协提醒,国内旅行社只能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含港澳)只能由有出境游组团资格的国际旅行社经营。没有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是不能经营旅行社业务的。

  警示二:签订合同别马虎。在签订合同时,旅游者要与旅行社逐一核对合同条款,了解旅游费用所包含的项目。此外还应特别注意,合同公章应是旅行社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警示三:出境游备齐证件。出国旅游行前要仔细检查出国证件和相关材料,像有效护照、签证、往返机票、境外旅游保险(部分国家还需要健康证明及疫苗接种)等,避免因手续不全导致入境受阻。

  最好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警示四:购买保险保平安。因为每个黄金周都可能有道路交通安全、个人意外伤害等事故发生,所以旅游者最好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进一步增强旅游者抗风险能力。

  警示五:旅游购物要慎重。购物时要索取正式发票,并核对发票上的文字与口头介绍是否一致。在旅游景点或购物点购买贵重物品,如手表、金银饰品、玉器等要慎重,谨防虚高价格或被骗。

  权益如受损害应理性维权

  警示六:遭遇纠纷别过激。“以平和的心态对待客流高峰”,省旅游局和省消协共同提醒出游者,因为黄金周期间亿万人出游,因而对人流集中所带来的等候和拥挤,要做好心理准备,不要因此烦躁,影响游兴。而且,旅游者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应理性维权。如旅行社等当事单位提出合理补救措施应予以配合,采取过激的行为和做法,不但会给其他旅游者和社会带来损害,也会给自身带来损失,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警示七:保存证据快投诉。旅游者出游中应妥善保存好合同、发票或收据及行程计划,日后一旦发生纠纷,这些都是重要的证据。对于旅游行程中发生的服务质量纠纷,可依照合同内容进行协商,一旦发生纠纷,旅游者应立即向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投诉电话省旅游局:029-85261437;省消协:029-83224315。

西安晚报

发布人:中消网
● 上一篇警示: 银川市发布“五一”黄金周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 下一篇警示: 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提防汽销商“打闷包”
错误报告】【告诉好友】【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相关警示
警示评论
关于我们 网站留言 友情链接
网站核实-信用评价-消费投诉 http://www.12315.com
Copyright © 1999 – 2007 中消网® 1231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P证编号:京ICP证040048 京ICP备060419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