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由中国地方病协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单位主办的首届氟与人类健康专家学术论坛,12月7日在北京举行。与会专家普遍认为,我国高氟地区人群特别是老人、孕妇和幼儿,应慎用含氟产品;政府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法规,防止含氟产品的滥用;应参考对烟草等产品的管制方法,要求生产经营者在含氟产品的包装上,明示氟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危害。
氟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之一,主要分布在骨骼、牙齿、指甲和毛发中。氟具有一定的防龋齿作用,但过量的氟对人体有危害,轻者导致氟斑牙,重者则会发展成氟骨症。与会专家介绍,我国是世界上高氟地区密集的国家之一,除上海以外,华北、西北、东北及黄淮海的部分地区,是典型的饮水型氟中毒地区;西南(以贵州最为严重)以及华北、西北部分地区,为燃煤污染型氟中毒地区;西藏、内蒙古、新疆、青海、四川、甘肃等地区,为饮茶型氟中毒地区。据1995年统计,全国氟中毒病区达到1296个县,氟斑牙患者4533.71万人,氟骨症患者270.70万人。
氟超标危害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本报几年前曾深入报道过含氟牙膏对幼儿的潜在威胁。今年以来,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先后深入氟中毒病区视察,亲自部署改水和治理氟污染工作。中国消费者协会和有关省区消协,也在今年多次发出慎用含氟牙膏的消费警示。与会专家呼吁,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居住在我国氟超标地区的人群特别是老人、孕妇和幼儿,应慎用或不用含氟牙膏、含氟口香糖以及含氟茶饮等含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