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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春节消费警示 抽检15大类年货四成不合格
工商局春节消费警示 抽检15大类年货四成不合格
作者:佚名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02-13【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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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柯锐 通讯员 张镝、鸿竹、绍武 报道:昨日,武汉市工商局首次发布春节消费“双向警示”,给消费者和商家购置年货打“招呼”。

  武汉市工商局近期对流通领域15大类169批次的年货食品进行了质量监测,逾1/4食品不合格。此次监测的食品包括腌熏制品、熟肉制品、豆制品、干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酒类等。

  工商部门提醒市民,打年货要“五注意”:一是购食品时要查看质量安全标志(QS);二是食品的外包装应标注品名、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内容,尤其对散装食品要通过看成色、闻味道、摸质感、问详情等四个方面对其质量进行甄别;三是熟食卤菜一次性不要买太多,尽量选择新鲜的肉类制品自行卤制;四是食品展销会的食品一次不要买太多,否则出现问题后,展销会撤展消费者难维权;五是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应收集好证据,保存相关凭证。

  武汉市工商局同时提醒广大年货经营者,赚钱的同时要“洁身自好”:一是主动亮照经营;二是严把进货关;三是不要设置消费陷阱和 霸王条款;四是加强经营场所的管理;五是尽量做到消费纠纷当场解决。

  武汉市工商局局长吴清昨表示,以往的消费警示主要指向市民,此次发布“双向预警”,也是对广大商家进行“友好提醒”。

发布人:中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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